根据工作需要,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。
(二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三)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,年龄应在40周岁(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以下,其中护理、助产岗位一般在30周岁(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,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)以下.
(四)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。
(五)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(详见附件《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)。
定向、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,须征得定向、委培单位同意。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,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;现役军人不能应聘;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。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
具体招聘岗位、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18年10月23日~10月25日。
2.现场报名:带《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登记表》)及相关材料到医院人事科报名。地址:寒亭区人民医院门诊楼12楼会议室。
3.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: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诚信承诺书》1份;毕业证书、报到证、学位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;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4.注意事项:
(1)应聘人员须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诚信承诺书》并亲笔签名,要求内容准确,字迹工整。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诚信承诺书》可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网站下载。
(2)照片3张:一张贴在《报名登记表》上,其余两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。
(3)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。
(4)现场报名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,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,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并现场签名。
(5)根据鲁价费函〔2016〕2号文件对机关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的要求,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,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。
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,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。其中,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,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;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,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扶贫办(部门)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,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核发的《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》。
(二)资格审查
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、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考试、录用资格。在职人员应聘的,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,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,经医院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。
对最终确定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,计划聘用l人的,取消聘用计划;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,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。对高层次或紧缺专业岗位,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,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。
四、考试内容和方法
采取笔试、面试(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)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一)笔试(100分)
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。
笔试时间、地点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网站另行通知。
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。
笔试成绩、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事宜,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网站公布。
(二)面试(100分)
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,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等方式组织。
1.专业技能测试(60分)
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,方式为现场操作、演示或案例分析等。
2.面试答辩(40分)
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分析、语言表达、沟通交流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、专业技能,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。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参考人员宣布。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。
五、考察体检
按照招聘岗位,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:1.5的比例,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,组织考察。对考察合格人员,按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。体检由医院统一进行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、卫生部《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因考察、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,根据需要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六、公示聘用
对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统一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确立人事关系。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。
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鲁编办〔2016〕28号)规定,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。
七、违纪处理
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,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,如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,一经查实,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八、其他
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,应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了解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(潍坊市人民医院寒亭院区)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联系电话: 0536-7259641
监督电话: 0536-7907519 0536-7261509
电子邮箱:htyyrsk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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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261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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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 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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